📌 置頂: 請把任何比你弱勢的用路人當作你的至親對待。跟前車保持安全車距 (2秒以上)。

用路人與政府,停止對機車路權的岐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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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連結:https://tw.news.appledaily.com/forum/realtime/20180420/1338483

呂紹榕/汽車駕駛

不論是昨天「沒禁行機車 『機車族怎走』交警教您看標示」或是「不贊成機車騎快車道 汽駕:汽車視線死角多」的新聞,都可以看出,我國用路人對於機車路權的種種誤解以及岐視。

我國自1999年交通部提出「機車交通管理白皮書」明定以「車種分流」推動交通治理,並以「機車專用道」以及「機車二段轉」作為主要推行方式後,開啟了用路人對於機車路權岐視與誤解的濫觴。

這樣的看似良善的行政舉動,非但沒有降低機車事故率,反而還逐年提升了許多。因為這些政策讓用路人無法學習到正確的安全駕駛概念。以機車二段轉為例,這項規則要求機車在內側車道為禁行機車時,需要「靠右」至欲左轉車道等待後直行完成轉彎。這項規則讓機車用路人錯誤的學習了「左轉靠右」這件事情,帶來的後果就是:迴轉時機車靠右迴轉導致後車撞擊、截斷正常右轉車輛的車道,讓待轉機車與右轉車輛撞擊等問題。

機車專用道則讓許多用路人誤以為,一般道路的快車道為「汽車道」只能行駛汽車,機車只能夠行駛在右側。少部分的駕駛看到車道前有機車,便像「教訓機車」似的貼近或急切行駛於快車道的機車,要他們騎到右邊。再加上禁行機車標示,如台南市許多雙線道馬路都畫上禁行機車,機車只能行駛在最外側的「機車優先道」,殊不知這樣造成機車騎士需要承擔更多的風險──我們都知道,路的最外側會有違停、卸貨、並排這樣的狀況,只能夠行駛外側的機車騎士就只能夠默默的承擔這些撞擊的風險。

錯誤的政策讓機車騎士需要在馬路上承擔更多的事故風險。汽車用路人,請想想安全帽下的那位騎士,可能是你的鄰居、朋友、親人,與機車保持更多安全距離,多透過後視鏡觀察車旁的車況;政府官員,是時候該以「車速分流」作為交通政策了,不再強制使用二段轉,塗銷禁行機車,讓全體用路人學會真正的安全駕駛方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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